就读梧州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学费负担相对较轻,且享有国家多项资助政策。根据国家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规定,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具体实施范围以当年国家及广西自治区政策为准。
除了免学费政策,学校还设有完善的资助体系。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根据政策规定执行。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低保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通常优先享受资助。
此外,地方政府、学校以及社会力量可能还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项目。学校会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劳动获得一定报酬。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生在入学时,学校会详细宣讲资助政策,并协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相关申请手续,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梧州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基础信息
建校日期:1980
院校类型:技工学校
学校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 88 号
梧州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是经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开办,并经广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一所专门培养中级技术工人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校自1980年七月创办至今二十五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深切关怀支持下,并得到社会各界的热情帮助下,经全校师生的不断开拓进取与拼搏,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教学设备完善,师资力量雄厚,管理机制严谨、教学质量保证、学习条件优良的技工培训基地。一九九二年和一九九四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评估验收评为合格技工学校。学校除了承担中等职业的学历教育的义务外,还担负着建筑业在职人员持证上岗的培训任务。
招生要求
1、普通中专3年级学生且年满17周岁;
2、普通中专1、2年级在校生不可报考;
3、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持大专毕业证者;
4、专升本考生持大专毕业证者;
5、满足以上条件且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一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户口本不可报名)。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对考生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为国家公平、公正选拨人才。
2、我院录取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作退档处理。
3、我院执行国家加分或降分政策,考生依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加分与降分政策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