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定市清苑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就读,品学兼优的学生有机会申请并获得奖学金。奖学金是对学生学习成绩、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取得突出表现的肯定和奖励。国家层面设有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这是中职学生的最高荣誉之一。
除了国家级奖学金,学校也可能根据自身情况,设立校级奖学金或企业冠名奖学金。这些奖学金通常用于奖励在学业成绩、技能竞赛、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申请奖学金一般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学业成绩排名靠前、在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具有突出的模范事迹等。具体的奖学金种类、评选条件、申请流程和奖励金额,学生入学后可以向班主任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奖学金的设立,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进取精神。

保定市清苑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基础信息
建校日期:1996
院校类型:职教中心
学校地址:保定市清苑区莲池南大街4923号
保定市清苑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简介
清苑职教中心所在区为保定市清苑区,该区地处河北省中部,北京、天津、石家庄三角腹地,西倚太行山,东临白洋淀,三面环绕古城保定,为国家优质小麦基地县和花生出口基地县。京港澳高速公路、京广铁路、107国道及保衡公路、保新公路、保沧公路等多条省级公路贯穿全境。自古就有“北临三关,南通九省”之誉。全县总面积863平方公里,耕地86万亩,人口65.05万。
清苑区职教中心是1996年2月国家教委首批确立、2004年教育部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位于清苑县城建设路18号,校园占地面积201亩,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现开办农业科学、园林花卉、畜牧兽医、美术设计与制件、美术绘画、数控技术、计算机应用、美发与形象设计、会计电算化、焊接技术等13个专业。
招生要求
1、普通中专3年级学生且年满17周岁;
2、普通中专1、2年级在校生不可报考;
3、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持大专毕业证者;
4、专升本考生持大专毕业证者;
5、满足以上条件且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一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户口本不可报名)。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对考生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为国家公平、公正选拨人才。
2、我院录取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作退档处理。
3、我院执行国家加分或降分政策,考生依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加分与降分政策投档录取。